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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绕城公路城东至前塘洋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信息来源:台州市交通局 卢祥华  发布时间:2009-11-17  阅读人数:3997人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绕城公路城东至前塘洋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由台交【2007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县绕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玉环县绕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最低要求)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玉环县绕城公路城东至前塘洋段工程(路面)全长4.15km,路线起点为76省道K49+350处(K0+000),沿城东规划路向东,经机电园区(规划)、殡仪馆、看守所、驾校东侧、沿白坟头、礁头山的山脚下经过,接汽摩园区的经八路(K4+150),终点止于76省道K55+257处。公路等级二级加宽,路面宽度15m,行车速度80km/h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安全设施工程。

本次招标设一个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工程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11 13 日至 2009 11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公司二楼  电话:0576-8713077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办理报名手续后再到招标代理单位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施工图资料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12 3 14 30 分,递交地点:玉环县招标投标中心2号开标厅(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台州市交通局网(http:// www..tzjt.gov.cn)、玉环县招投标中心(http://www.yhz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绕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玉环县汽摩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71600

联系人:李孙华     电话:0576-87234587

 

招标代理: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县科技局三楼321

邮政编码:371600

联系人:曾云木      电话:0576-87237838

传真:0576-87237908

 

 

台州市交通局

电话:0576-88552285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

邮编:318000

 

       玉环县绕城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OO九年十一月三日

 

 

资格后审条件(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1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006101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等;

2、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或交通运输部通报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3、自200811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4、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09]111号),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企业;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1

项目经理

1

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一个以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经理,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公路工程贰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程师

1

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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