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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一期)桥梁检测项目已列入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养护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一期,起自临海青岭,迄于温岭大溪岭,起止桩号为K159+307~K199+282,全长39.975km(主线长)。
2、招标范围为:
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一期)桥梁检测的招标,为一个合同段。
3、主要工作内容为:
全线91座桥梁的定期检查、7座桥梁的荷载试验、永久观测点连续3次(每年1次)的观测、提交桥梁检测文件、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等。
4、报名条件: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并且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有相关资格的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及企业,且有类似相关业绩。(注:投标人还应需具有经省级及以上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3日~ 2009年12月11日8:30~12:00、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交易证、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请在www.tzztb.com下载)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4楼,建设工程交易处,联系电话:0576-88685773)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联系电话:0576-88698369),售后不退。(公告修改,再次发布,原报名企业有效)。
6、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先办理交易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4楼,建设工程交易处,联系电话:0576-88685069),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证办理手续请登陆台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tzztb.com。
7.桥梁检测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现场桥梁检测、荷载试验、第1次永久观测点观测、提交检测文件、数据录入。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开 户 名 称: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台州市工行营业部 账号:1207021209200090162
电 话:0576-88686990 地址:浙江台州市天和路95号
9、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12月 25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 位: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新台州大厦四楼开标室3(430室)
11、定于2009年12月 25日9 时(北京时间)在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新台州大厦四楼开标室3(430室)公开开标。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持交易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出席。被授权的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含公证书)原件。
招标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天和大厦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天和大厦
电 话: 电 话: 0576-88698369 13968691059
传 真: 传 真:0576-88698369
监督机构:台州市交通局 台州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单位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4楼406室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552285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20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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