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公路运管所,温岭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为认真做好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加强和促进我市公路运政稽查系统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信用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各运管稽征稽查队(站)进行文明公路稽查队(站)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台州市文明公路稽查队(站)评比考核计分表》及《台州市文明公路稽查队(站)考核基础台帐和评比条件》的评分标准,逐一对照考核打分。(见附件)
检查各县(市、区)公路运管所落实信用考核工作情况,包括新信用考核软件的落实、企业信用情况的检查和信用信息录入等情况。对所有客运企业(含公交公司)、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驾培企业、出租车企业、三级以上及五十辆以上货车的货运企业(含物流企业)、二级以上的客运站、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抽查;对一定时间内无扣分记录的企业进行针对性地抽查。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和考核工作由稽查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运管所各抽调1 人参加。
2、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市处成立以陈友清为组长,王龙富、朱跃、冯连生为副组长,市处业务科室人员及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分管稽查副所长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
三、检查时间
暂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根据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自评,对不符合评分标准的项目,认真落实整改。
2、在考核过程中,需严格标准,做到认真、客观、公正。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提高,一旦发现问题和新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并提出建议,及时向稽查支队反馈。
附件 下载:评比考核计分表\考核基础台帐和评比条件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